朝阳工商分局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的公告》精神和市局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采取措施,自2015年1月上旬起,对辖区内的家电卖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和电商等经营主体存在的涉及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虚假宣传、“傍名牌”、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注意做好“网上网下”相结合工作。在巡视检查电商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网上经营行为的同时,对实体经营主体的网上经营行为开展检查梳理,维护辖区良好的网络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经营秩序。二是制定下发《办案指南》,明确整治的违法行为和执法依据,切实指导各办案部门统一规范执法行为、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理情况列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同时,由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