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no762/2013,修改条例(eu)no540/2011附件a部分,延长了毒死蜱(chlorpyrifos)、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代森锰锌(mancozeb)、代森锰(maneb)、二甲四氯 (mcpa)、二甲四氯丁酸(mcpb)、代森联(metiram)7种农药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
其中,二甲四氯、二甲四氯丁酸的使用期限延长到2017年10月31日;毒死蜱、甲基毒死蜱、代森锰锌、代森锰及代森联5种活性物质的使用期限延长到2018年1月31日。
法规自公布20日起生效。